来源:未知发布时间:2016-03-11 10:48
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,省直管鉴定所: 为做好2016年湖北省全国、全省统一鉴定工作,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全
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,省直管鉴定所:
为做好2016年湖北省全国、全省统一鉴定工作,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全省、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
2016年我省继续组织开展全国统一鉴定和一级、二级全省统一鉴定工作。我省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、物流师、心理咨询师、理财规划师、企业培训师等5个职业。
二、2016年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安排
(一)2016年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实行统一鉴定日(以下简称“统考日”)制度。“统考日”具体日期是3月19,7月16日,9月17日。
(二)我省组织的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21、22日和11月19、20日(具体职业等级和安排详见附件1、2)。
(三)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,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、全省统一鉴定工作。全省统一鉴定非纸笔操作考试的职业,须在报名审核通过后第一个工作日填写《全省统一鉴定实操安排表》(附件3)报省鉴定中心鉴定统考部。理论考试结束后10日内完成实操考试。部分职业安排在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化实操考核基地组织实操考试(具体安排另行通知)。
(四)评审资料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上报至省鉴定中心质量督导部。需进行论文口头答辩的资料在通过报名审核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上报。
(五)参加2015年项目管理师、营销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,可参加一次补考。补考安排在5月22日进行。
(六)全国统一鉴定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10日和10月10日;全省统一鉴定报名截止日期分别为6月6日和8月8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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